建筑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审核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工程监督管理,把好源头关。申报消防设计审核应提供的资料如下:
1、填写《建筑消防设计审核申报报表》;
2、计委立项批文复印件;规划局的申请表
3、一套建筑施工图;(结构图除外)水图;电图;总平面图;按国家规定经相应注册建筑师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的建筑工程设施设计施工单体平面图、系统图;消防供电平面图、系统图;暖通及防排烟设计图、总平面图;消防设施设计说明书等(见《XX省城市规划建设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4、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工程填写《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另应提供:设计、施工单位自动消防设施设计、施工许可证;
5、报建前自动消防设施施工单位未定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出具相关说明质料,确定施工单位后应将施工单位资质报支队验证备案后,方可签订安装合同。施工单位必须以文件形式明确每个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对工程全面负责。有自动报警的图纸要盖建筑师章;
6、申报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原则上要求建设单位申报,委托拖工单位申报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出具相应的委托书。
7、请提前一个星期申报,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工程提前十天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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