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管理流于形式
在消防安全上,不少建筑工地从表面上看,有预案、有检查、有宣传、有制度,能经常强调,反复告诫,也能给予消防工作一定的重视,但这些表面的形式化的工作的用意却是为应付有关部门的检查。而对必须的防火设备的更新、更换、添置则采取了敷衍态度,极大地削弱了建筑工地消防技术安全屏障功能的效用。
2.人为行为失误多
(1)施工人员主观方面的原因。主要是指由于需要达到目的,对行为后果的期望程度有偏差的因素。
(2)施工人员缺乏教育的原因。现场施工的操作规程、自我保护意识、安全知识、技术知识,在施工生产过程中造成个人行为有偏差或错误而导致的安全事故。
(3)施工人员身体条件的客观原因。主要是指由于人的生理因素、心理因素的条件限制所造成的行为错误。
3.消防监督制约不力
一是监督机制疲软,目前的消防监督体制是以横向监督为主,各级消防监督部门在本企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对本单位的日常领导负责。各消防监督部门的人员配置、任免、调动、利益、待遇都受本单位日常领导的意见左右,所以很难对其实施有效的监督和制约。
二是监督重点不突出,表现为对领导干部消防管理职责、责任、权力的监督淡化、弱化。三是监督机制缺乏协同,按照规定,施工企业中的消防监督包括党组织、工会组织、消防职能部门、全体员工的监督,但实际上各监督主体的监督作用发挥却不够。
4.现场施工条件制约
现场施工条件是产生消防事故的重要因素,是造成个人行为障碍的重要因素之一。比如施工用水、现场地形条件、道路通达和用电情况等等。自然条件对施工现场的场地布置所发挥的作用非常大,它关系到施工场地的施工材料堆放、办公和生活的临时设施布置、机械设备运行、道路安排等,甚至影响到施工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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