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消防工程在公安消防部门进行验收之前,应有建设单位组织个责任主体进行工程初验。但由于建设单位对消防工作不重视,导致工程自检验收流于形式,许多工程未达竣工条件就申报验收。
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责任主体根本不组织自检验收,在向消防部门提供的自检合格报告中不填写验收结论,简单盖上公章了事,提供虚假自检验收报告。
同时在验收时只注重系统是否满足消防功能,忽视了施工的安装质量,这样问题非常严重,由于忽视安装方面的质量要求,往往会造成系统运行不可靠,发生烧毁设备的严重事故。要把好验收质量这一关,必须从以下方面入手。
首先要加强对人员的业务培训,使其熟悉验收程序、验收规定。
二是通过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来推动施工企业的发展,促进企业素质的提高,才能保证消防工程的验收质量。
三是加大对施工现场的检查、抽查力度,督促建设、监理单位加强对隐蔽工程的管理力度。四是对那些以盈利为目的,投机取巧,忽视工程质量,消防安全的企业,不足质量一票否决权,调消营业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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