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排烟系统消防工程安装验收规范
一、排烟口:
1、设置位置过低,低于2米。
2、设置在顶部的排烟口、排烟阀未设置手动控制装置。
3、排烟口距离最远点水平距离超过了30米。
4、排烟口距离安全出口间距小于1.5米。
二、排烟系统漏设:
1、无自然通风长度超过20米的内走道。
2、超过60米长度的走道。
3、面积超过100平方米的区域未设置排烟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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