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一般使用可燃材料多,火灾荷载大,加之大功电器集中,如:电暖器、蒸气机、干蒸炉等,多数还是全天候24小时处营业运行状态,成都消防报建认为,其场所电气火灾大体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建筑违规设计施工违规操作。由于受社会不正之风影响,有些场所在建筑设计施工装潢过程中,违规操作,有的甚至使用次品、伪劣电气线路设备使该建筑造成先天隐患。
2、改变建筑使用性质。有的场所是原建筑改变使用性质而开业的。在对原建筑进行改造和装修过程中,经营者多是因陋就简,匆忙上马,对原有电气线路设备额定电流功率及性能不检测、不计算,盲目增加负载。
3、公共场所经营者转包。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各种原因,有的公共场所多次易主,经营者对电气线路设备情况不熟悉,往往私拉乱接造成线路和设备过载、老化、接触不良和三相电流不平衡等,还有的临时线路环境复杂,受外力损坏,而漏电打火成灾。
4、电气设备使用管理不当。电气设备使用管理不当引起火灾占整个电气火灾相当大的比例,如电视机、VCD音响等设备长时期处于工作带电状态,通风条件差,容易发热漏电打火。电热器、大功率照明灯距可燃物较近都有可能造成电气火灾。
5、违章检修。由于场所人员复杂,素质也参差不齐,对电气设备管理使用不当,一旦出现故障,仓促维修,尤其是保险装置熔断,不找原因,先通电维持经营,久而久之,装头氧化受损,电阻增大,电线发热老化。
6、线路漏电打火。目前,在许多公共场所,大家对建筑电气线路因接地漏电引起的短路火灾认识不足。电气导线间短路瞬间电流增大,容易引起火灾,这是一般的用电常识,而有关专家调查资料显示,所谓短路火灾,所谓短路火灾,大部分是接地短路起火,因为通常低压公用电网采用的TT系统(接地系统),在发生相线与套管或建筑物等短路时,往往因为产生电流小,不能使过流保护电器(熔断器、断路器)及时动作切断电源而引起打火或拉弧,而这种打火或拉弧如遇可燃物足以引起燃烧。
7、雷电引起火灾。因雷电引起的火灾,虽然比例不大,但对人员伤亡和建筑损坏程度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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