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验收的申报条件是什么你知道吗?成都消防验收带你来了解下。
1、消防喷淋系统施工调试完成,能够联动。
2、消火栓系统施工调试完成,能够联动。
3、室外消火栓设置间距和位置符合要求。
4、稳压系统、消防泵房喷淋加压泵工作正常。
5、消防报警及联动系统安装调试完成。
6、电梯安装自身调试完成。
7、配电室、各配电箱、各种电源控制柜安装自身调试完成。
8、楼梯扶手、防火门、闭门器、户门、外门窗安装基本完成。
9、公共部分照明、疏散指示、应急照明安装、调试完成,疏散指示灯及安全出口标志灯应确保亮度及指示方向正确
10、已竣工的建筑工程经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初验合格后,由建设单位向公安消防机构提交要求组织消防验收的报告,并填报《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11、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
12、消防给水、消防车道检查报告。
13、消防工程施工企业的消防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14、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消防安全质量验收合格的报告。
15、公安消防机构的审批文件,包括:施工图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装修工程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其它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
16、消防设计专篇及消防设计变更技术联系单。
17、消防产品生产许可证明复印件、建筑防火材料、构件和消防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合格证明。主要消防产品、设备的生产单位对其产品、设备的数量、型号及施工安装质量的确认报告。
18、地下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消防设施系统调试报告;施工单位出具的消防设施联动测试报告;操作维护管理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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