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调查中,要把火灾原因,确定为电气性质,仅仅依靠单一线索本身是不够的,还必须由线索形成的物理原因,现场设备呈现的电气状态来证实。只有这样才能使线索具有效力,否则火灾不应该列为电气原因。成都消防验收认为,对线索来讲,火灾的物理痕迹,可能不是电气原因造成,而是由其他原因引起的。一般的情况下,要把火灾确定为电气原因,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电路必须是接通的。
二、在起火点,有电气线路与布线部件、或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结构。
三、电气线路与布线部件或正常不带电的金属结构上,有明显的电气故障痕迹。比如表面部分变得坑坑洼洼,有凹凸不平的电弧斑点,导线绝缘物气泡等。
四、除了上面三个条件外,虽然不是绝对必要的,但也应该再有一些火灾发生的环境条件,来证实火灾是由于电气原因造成的。比如绝缘老化,开关误操作,线路技术条件与使用环境不符,电气线路或有关部件安装不合理,线路偶然故障。或者不是电气火灾原因而是其他故障造成的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