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资料
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二、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三、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
四、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设计单位的相关执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的执业证明文件(由原单位或相关人员盖章或签名确认);
五、消防设计文件(包括设计说明书(A4纸打印盖设计骑缝章),有关专业的设计图纸(土建图纸需盖甲方公章、设计出图章、建筑注册师章,消防系统图纸需盖甲方公章、设计出图章,装修图纸需盖甲方和设计单位公章)等);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包括申请书、法人委托书、法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消防手续申报改建工程(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消防设计审核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所在建设工程(场所)已经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合格的,提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二、所在建设工程(场所)已经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提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受理凭证》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受理凭证》;
三、所在建设工程(场所)属1998年10月1日前投入使用的,可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等建筑物合法证明材料。
四、室内装修申报另需提供相关买卖(租赁)合同。
以上是审核,然后就是验收,然后开业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