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报建的性质就是要建设单位办理,其他单位不能办理的消防手续。他的步骤有以下几个方面:
1、首先要进行选址与审核。新建项目首先要进行选址审核,也就是消防部门对新建项目消防安全进行综合评价,征的公安部消防部门审核同意以后才能进行新建项目的初步设计。
2、初步设计审核。也就是公安消防部门将对图纸初步设计的整体情况、建筑耐火等级、防火间距、防火分隔、疏散条件、消防给水以及自动报警、自动灭火设施等进行审核。经审核同意以后方可进行下一步骤。
3、自动消防设计审核。建设单位所涉及的自动消防系统设计、施工单位,须持有省级公安消防部门的“认可证”或者“许可证”。设计图纸经公安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设计与施工。
4、装修审核。室内装修审核的内容包括顶棚、墙面、地面、隔断等。民用建筑还包括家具、帷幕等。报建时需要送交装修项目平面图等一套相关图纸还有立面图、室内配饰图、消防系统图以及设计说明。
然后我们来看看消防报建的相关手续
1、到消防部门领取《建筑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该表应该有建设单位填写,经本单位防火责任人签名后,送经主管厅、总公司部门审查,提出意见;
2、附一份申请报建的公函给消防部门、注明建筑地点、规模、使用性质等。
3、附送报建图纸资料。包括方案审核、线路图、电路图、总平面图、建筑设计和水电设计的简要说明。
4、新建单位在设计部门对建筑物初步设计完成后,由兴建使用部门填写《建筑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连同有关图纸资料一起送往消防部门审核;使用易燃易爆的高危物品的材料,还应附录说明书。
5、图纸资料送往消防部门后,由消防部门安排时间进行现场勘查和复审,具体时间由建设单位与消防部门商议确定。
6、承建单位除承担施工任务外并有贯彻实施《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责任,对未经公安机关审查同意的建筑。必须停止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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