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器人厂房车间,消防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和机械排烟系统的风速验收达标条件
一、机械加压送风系统风速验收条件
前室、合用前室与楼梯间风速
采用热球式风速仪或其他符合精度要求的风速测量仪器,在前室、合用前室通向楼梯间的门开启时,测量门洞口的风速。风口风速不应小于 0.7m/s,以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有效阻止烟气侵入楼梯间等疏散通道,为人员疏散创造安全环境。
对于楼梯间,在送风口处测量风速,其值应保持在 0.5 - 1.5m/s 范围内。合理的风速既能保证防烟效果,又不会因风速过大对人员疏散造成阻碍,使楼梯间维持正压状态,阻挡烟气蔓延。
竖井风速: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竖井内,选取多个代表性截面,沿截面均匀布置测点,测量竖井内的风速。竖井风速一般不应超过 15m/s,防止风速过高引发过大的气流噪声,影响系统运行稳定性,同时避免对竖井结构造成过大压力。
风道分支处风速:在风道分支节点前后,测量分支前后风道的风速,检查风速分配是否合理。分支后各支路风速偏差不应超过设计风速的 15%,确保各个送风口能均匀获得所需风量,使加压送风效果均匀分布到各个区域。
二、机械排烟系统风速验收条件
排烟口风速:开启机械排烟系统,在厂房车间内各个排烟口处测量风速。排烟口的风速宜控制在 10 - 15m/s 范围内,该风速既能保证有效排烟,迅速将烟气排出车间,又能防止风速过大导致排烟口附近的可燃物被吹散,引发火势蔓延风险。
水平排烟风道风速:沿着水平排烟风道,选取若干测量截面,截面位置应涵盖风道起始段、中间段及末端等部位,在每个截面上均匀布置测点,测量风速。水平风道风速一般不应超过 20m/s,维持合理风速可减少风道阻力,保证排烟效果,同时避免风道因风速过高承受过大压力,引发漏风、变形等问题。
垂直排烟竖井风速:在垂直排烟竖井底部、中部及顶部附近选取测量点,测量竖井风速。竖井风速不宜超过 15m/s,防止风速过高带来诸如噪声过大、竖井结构受损等不良影响,确保烟气能顺利通过竖井向上排出。
系统联动风速稳定性:模拟火灾场景,触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使机械加压送风系统与机械排烟系统联动启动。在联动运行过程中,持续监测各个关键部位的风速,观察风速波动情况。风速波动幅度在系统稳定运行后的 10 分钟内,不应超过 ±10%,以验证系统在火灾应急状态下的稳定性与可靠性,确保排烟和防烟效果持续有效。
无论是机械加压送风系统还是机械排烟系统,风速的准确测量与达标判定都至关重要。在验收过程中,应严格按照上述条件操作,使用经校准的专业测量仪器,确保测量数据准确可靠,为机器人厂房车间消防安全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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